风情柳州——生计:铁犁牛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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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6 15:31:05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乡土社会的柳州各族民众,对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体的农副业生产有着 极高的依存度,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手工业、传统商业,是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 补充和延伸。人们无论是从事农业、手工业或者商贸服务业,在一定期间内相 对程序化的做法,便构成了生产和经营习俗。
应当注意的是,自然经济并不意味着大多数农家可借助既当“牛郎”又做 “织女”的方式,使自己的生活达到丰衣足食的程度,而是指农家习惯于生活中 一切依靠自己动手解决,不太容易接纳社会分工和市场交换的一种经济形态。

铁犁牛耕

  早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包括柳州地区在内的华南地区的古人类独特的狩猎 采集经济,已为壮族先民进行农业生产提供了契机,并在距今1万年左右启开 了农业生产的序幕,实现了由攫取性经济到生产性经济的飞跃。壮族的农业并 非一开始就是稻作农业,它起初很可能是种植根茎、果树类植物的一种园圃式 农业。当然,其时种植业也只是其整个经济中的一小部分,渔猎经济还占很大 的比重,可引以为证的,是白莲洞、鲤鱼嘴等新石器时代初期遗存的大量采集 工具的存在。  

  稻作农业是柳州农业的主体。在粮食作物种植上,解放前的柳州基本上以 种植水稻为主,多为一季稻,种植双季稻的不多,田间管理亦较粗放,防治病 虫害能力弱,产量较低。时至今日,山高田冷的地区仍维持一年只种一造中稻 的做法。

  大苗山地区旧时种植一季水稻之后,多将水田荒置,或安排种菜和其他作 物。解放后,通过科技推广和品种改良,传统的耕作制度有较大改变,形成了 稻——稻——绿肥、稻——稻——油菜、稻——稻——大蒜、稻——稻—— 豌豆或红 薯、双季稻一—甘蔗水旱轮作、稻一—再生稻—一鱼—一油菜等类型的耕作制度。 同时期,双季稻耕作形式在自然条件相对较好的市内其他地区得到较快的普及, 并逐步向山区推广。

  除水稻外,境内历代种植的主要农作物还有旱禾、玉米、荞麦、高粱、粟、 芋、木薯、大麦、红薯、油菜、芝麻、蔬菜、水果、大豆、芒麻、黄(红)麻、 棉花、烟草、蓝靛等,其中玉米、薯类和烟叶等作物在明清以后引入。清代至 民国时期,今柳州城区和柳城县境以及融水沿融江两岸,过去种植甘蔗较多,而 各地种植花生也不少。除粮食加工外,农产品加工业以榨蔗、榨油为主。融水 沿融江两岸小型木榨糖厂不下百家,年产糖量达到数万公斤。三江一带则盛产 茶油,并在粤港澳地区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至迟在汉代,柳州已经使用铁制工具,城区的九头山汉墓出土的文物证明 了这一点。随着铁犁牛耕技术的推行,农业经济有了较大的飞跃。当今,尽管 农业机械得到逐步推广,但传统农具在生产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其中包括: 耕田用的铁犁、平整田地用的铁耙;开垦土地和种植用的锄、刮和铲等;田间 管理用的梳(祛虫苞);收获用的镰、禾剪(后者多在山区使用);脱粒用的谷 桶、脚踏式半自动打谷机;加工用的风车和水旱臼、石磨;运输用的人力板车、 牛车、箩筐(兼有储藏功能)、箕、篮、篓等;储藏用的谷桶等。从大农业的角 度而言,林业的用具有刀、斧、锯等,以及用于竹木加工的凿.钻、尺、墨斗 等;渔业用具有网、钓、篓、鱼拼等;畜牧业有喂食用的盆、槽,装载和搬运 用的笼、筐等,加工饲料用的刀具等。《三江侗族自治县志》载称,侗族的生产 工具主要是锄头、镰刀、禾剪和耙等,用牛犁田的很少,群众使用“犁田”一 词也很少,讲“挖田”的较普遍,一般是用锄头挖田,用牛耙田。少数做到精耕细作者,在用锄头挖田后再翻犁一次,再放水耙田。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推 广的打谷机甚至拖拉机等农机具,多在该县的沿河地区,而高山地区基本不用, 山区的其他民族在农具使用上与侗族相同或者相类。

  受生产工具的制约,农业在较大程度上维持着旧有的生产形式。瑶族民众 尤其是盘瑶长期延用着游耕的做法。《马平县志》所载的“山瑶”,“转徙无定, 去则火之,炙地使饶,叠石为记,一二年复来,谓之打寮”。说白一些,就是在 山上选好土地,将杂木草丛砍倒,春季用火烧地,以锄头或木棍掘地点播玉米、 黄豆、小米或者荞麦之类作物,此后只是稍加管护而坐待其成,三两年后地力 粍尽,则另择其他地方耕种。如果租种山主的土地,还需种植杉木等林木,退 耕还山(“种树还山”)。近代以禁烟闻名的林则徐曾有《回疆竹枝词》,用以指 称山区的“刀耕火种”再恰当不过:“不解耘锄不粪田,一经撒种便由天。幸多 旷土凭人种,歇它两年种一年。”时至今日,虽说耕种的山地相对固定了,但类 似于瑶族农家上述生产方式,在山区仍属易见。《融水苗族自治县志》记载,在 “九山半水半分田”的融水,直至20世纪50年代,其农民仍“以古老的耕作方 式种植一季中稻,一些少数民族山区仍处于刀耕火种状态。种植业的习俗贯穿于从垦荒、种植到收获、加工的整个过程,而开耕是体 现农耕习俗的第一个环节。

  “开耕”一般在春节过后的正月某日进行。隆重者要牵牛犁地,鸣炮焚香; 简易者用锄、刮在田(地)里挖上一两锄(刮)也算完成了一项仪式。柳城县 农民每年开春后下田启动的第一犁谓为“开犁”。融安的汉族在“开耕”时,根 据田块的形状采用不同的犁法:圆形田块采取圆形犁法,依田边开犁;方块田 采取破厢犁法,从田中间开犁。两种犁法最后都以沿田边打两三圈左犁结束,违 反这种固定化的程式,就会被人视为不谙农活。

  旧时只种一季粳(糯)稻的大苗山区,开春后就有由苗族寨老择日起耕、开 禁动土的习俗:由寨老荷锄,点燃包有家畜(禽)粪便的火把,出村后折一把茅 草(单数)到田间,向东方挖几锄,插上茅草焚烧,并念唱开耕歌。新开山地 中央习惯插上草标以示有主。有的还在新开垦的山地中央插上A形木棍,在其 下端夹一草标和一块白石头用以“堵口”,因为他们认为田地里的作物给别人讲 多了,会犯“口鬼”,人会变得穷困或患上疾病,作物长势不好。结草标以示有 主,插小木棍意为撑开别人的嘴,放白石头意为堵住别人的嘴,最终都是为了 有利于作物生长。

  三江侗族自治县同乐苗族乡的苗族开耕多选卯时,以为“开工逢对卯,用 钱吃饭完不了”。开工之日,农家挑一担畜粪带上锄头到田中,再取回一大把芭 芒草,挖土拌粪成堆,将草植于其中,以示当年所种禾苗如草一样茁壮,有好收成。

  民国《三江县志》载瑶族开垦耕地有相互换工之习,“每集男女百数十人, 新衣美服,混杂排列,以领工唱歌敲锣前导,大众同时动作”。男女在其间“互 唱情歌”,达到“多劳而忘倦,开垦甚速”的效果。

  换工之习不止瑶族才有。每当农活和其他事务量大工多时,如开垦、耕种、 收获、建房、掘井、举办较大酒宴等,大多数农家过去都有相互协助的做法。

  过去三江平江一带曾采用合作耕植的方式进行粮食生产:三五人或十数人 家共同垦殖一片土地,收获后变卖,累积成数后放贷取息,作为合伙人聚会娱 乐宴饮的费用。

  耕地之后是依时播种。通行的做法是先将秧田耙好,同时浸泡好谷种,待 谷种发芽后再撒播于秧田中。人们为保护秧苗,往往扎制假人防止鸟类吞食谷 种。三江县一些汉族人家过去播种时忌扇扇子,担心今后有大风吹落禾花影响 抽穗。

  融水苗族播种时节有做咸鸭蛋的习惯,象征撒下的谷种如同浸在盐水中的 鸭蛋一样不会霉烂变坏。一些侗族人家撒种安排在傍晚进行,家人要准备好丰盛的晚餐,等撒种的 人回家后才能开饭,并要求撒种人吃好吃饱,因为他们信奉“要秧好,先吃饱” 的道理,以为这样谷粒不会浮在水面上,秧苗会茁壮成长,将来谷粒饱满,收 获丰稔。下种后,“款首”(款组织的头人)召集全寨群众到鼓楼坪或者寨坪开 会,重申保护春耕生产的款约。此外,各家各户都在自己耕种的田地打“田标” 为记,以求禾苗得到保护。款组织消失之后,则有以村规民约维护生产秩序的 做法。

  柳城县农家旧时多育水秧,午前耙好秧田,待一个时辰后方撒下谷种,说 是“撒得过早谷种沉,撒得过迟谷种浮”。播完后,插草标于田头,表示谷已落 地,以防人畜践踏。该县一些壮族农家则于上午播撒谷种,以为“上午撒谷下 午熟,下午撒谷不归屋(无收成之意)”(新编《柳城县志》)。

  秧苗长成之后要移栽,一些地方的壮族民众在扯秧前,先由年老子孙多的 妇女下田扯数把“开门秧”,再让其他妇女下田进行相同的劳作,以为如此这般 禾苗才能多分蘖(内含生育观)。融水一些苗寨插秧时由寨老先插,其他人再跟 上,插秧期间还有吃咸蛋的习惯。插完田之后,各户杀鸡宰鸭加菜,称为“伸 腰”。实现集体化以前的三江的侗族在插秧时,曾有先用纸钱在田角敬奉“田公 田婆”的做法,目的是祈佑禾苗顺利生长。礼祀之后,再由家主选择壮秧试插 数行,叫“试秧”或者“破田”,接着插秧的其他人则以此为规格。鹿寨农家插 秧时,一些主家会置办酒席,请邻里帮工。

  柳城县农民插秧前一天要扯秧并扎好。如系铲秧,则于移栽前催施麸肥,称 为“送嫁肥”。送秧时,最忌将秧苗从他人头顶抛过。传秧时只将秧把轻掷于他 人面前,不递送,对方也不接一说是忌讳“接养接秧”的谐音),恐怕更 多是防止秧苗在传递中受到损伤。

  插秧规格,过去长期沿用较疏的插法:每吉水田种植稻禾千株左右,釆用 约1尺X 1尺的株距。20世纪50年代末提倡“合理密植”后,这种插法才有所 改变,但各地做法仍有差异。因地区和品种不一,所谓“合理”,在有些时候只 能是一种设想性的要求,但总体上更趋科学。此外,农家在插田时还会多插一 部分留作补秧之用。

  秧苗插下之后,待其生长固定(半月左右),就进入了田间管理的耘田阶段。 耘田次数,种植两造的,早造一般安排2次,晚造1次。单季的,或1次或2次, 视情况而定。耘田所要做的,主要是除草扯稗、松根施肥,种植晚造的还要将 早造遗留并出露的稻根踩埋入土中。

  大量使用化肥之前,人们普遍使用有机肥(农家肥),其中水稻施用的肥料 有基肥和追肥两类。基肥施于插秧之前,而追肥多与耘田同时进行,亦有单独 追肥的。一造往往施肥二三次。肥料品种有草木灰、人畜粪尿、塘泥、麸类、石灰、墙泥和山岩泥等。瑶、侗、苗等族的水田大多分布在山冲,交通不便,家 肥难以送到山上,故施肥多靠割取草、灌木或者乔木的枝叶压田沤肥。农家还 有拾粪积肥的习惯。三江汉族“六甲人”中的老年人,过去各备有捡粪工具,出 家门时随身携带,见猪牛粪散落在外则设法收拾用作家肥。

  为防止鸟兽侵害,人们会采用一些简单适用的方法,其中扎稻草人最为常 见。山区的民众为防止野猪糟踏庄稼,会用竹木围住稻田或畲地,或以火、枪 等阻止。对付虫害如水稻的卷叶螟,过去多半采用梳篦的办法。

  对粮食种植而言,蝗灾是虫灾中的大灾,遇灾时农家往往束手无策,不过 也有“绝招”:旧志记载清道光十三年( 1833年)五月,今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 镇古鼎村遭遇蝗害,人们想到了炮轰的办法,近百户农家集资铸炮驱除蝗虫,事 后还刻碑以纪其事。此外,该县苗族的“芒蒿”舞者,以藤蔓缠身,戴上涂有 红、黄、黑等色的面具,甚至将手脚也涂黑,手执棍棒作驱赶鸟兽的表演,反 映了山里的民众对于农作物保护的愿望。

  种植业离不开水利。过去由于水利设施少,稻田灌溉主要利用溪流、山塘, 并通过开沟渠、筑陂塘引水入田地中。“穷林深箐水涓涓,劈竹分流灌溉便。莫 道蠢苗无巧思,南山泉养北山田”——少数民族采用自流灌溉的方式,一如清 人许朝在其《夷歌六首》诗中所记。如不能自流灌溉,则用庳斗、水车、水桶、 竹笕等工具辅助灌溉。据载,明清时期,境内农田灌溉已较多使用水翻筒车。除 此之外,农民还以鹅卵石装笼置于河道拦高水位,“筑堰灌田”。

  留存至今的清代乾隆五十年(1785年)的《水排塘碑》,反映了今白露乡小村 的村民过去对水利的重视,而对于破坏水利设施或者违规取水者一律“罚钱修 庙”的做法,则说明当时人们的迷信程度:

  盖闻建池(塘防)旱,积谷防饥。俾有塘而不知修筑,焉知桑田不变为沧海乎?唯是吾等不忍坐视瀑洗枯涸,约众谋议,依田凑敛钱文,鸠工筑砌,去工价钱一万四千七百文。然塘头之崩坏,皆由于牛马践踏,亦因强蛮之徒不许掘挖,致令一处亏缺者,百处随缺。底下之田,或遭旱槁,或淹没,其为害不 少也。自此以后,众共立禁,倘有不遵者,口送官治。

  故立禁条于后,永远为 志。

第一件禁,不许赶斗马往塘头践踏。如有违例者,罚钱修庙;

第二件,不许强蛮挖塘头。查知者,罚钱修庙;

第三件禁,照依水路取水,不许横挖往田打沟。如违者,罚钱修庙;

第四件,各人应照依水取水,不许依势乱筑。如违者,罚钱修庙;

第五件,各人田基务要自筑厚实,好安水坪。若有不依水坪私偷水者,罚钱修庙。

  人可顺天而难于胜天。在科 技不发达的古代,遇有天旱之灾, 农家甚至地方官员都会通过立庙 祭祀的形式,求助于神灵的庇佑, 以为诚之所至,雷神或龙王会布 施甘霖,满足农业生产对雨水的 需求,由此形成了祈雨之习。在柳 州,有文可查官员带头祈雨的最 早做法,当数唐代柳宗元任刺史 之时。柳氏并写有《雷塘祷雨文》 以纪其事。而在乡间,旧时在春插 时遇干旱无雨,农家即到雷王庙 供奉三牲,焚香礼拜,祈求老天下 雨。祈雨也好,建庙也好,不过是 农家靠天吃饭的无奈之举。

  对于种植双季稻的地方来说,夏收夏种被称作“双抢”(抢收、抢种),是 一年农活中最繁忙的时节。此时一般全家下田,早出晚归,中餐多在田头进行。 邻里或亲友此时会相互帮忙,称为“打背工”。

  清代乾隆年间融县人居任有《夏日村行即事》诗,描绘了此时的农家之忙:

  周岁农事忙,忙莫如初夏。分秩烈日中,耙田暮雨下。寂寂闭柴扉,男妇都勿暇。惟余会发翁,抱孙守茅舍。

  据新编《柳城县志》记载,开镰前夕,柳城壮族田主会先到田间绕行1圈, 扯下最长最饱满的谷穗扎成一小把,插在斗笠上带回家中,悬挂于墙上或者神 龛上,以示将丰收的稻谷带(戴)回家,晚餐还要做豆腐和粉蒸肉加菜。旧时遇“双抢”或农活忙时,洛 崖圩自然形成“人市”(劳 力市场),城乡闲散劳力聚 集于此,等待耕主雇佣。雇 主除发工钱外,还供给食宿。

  大多数农户特别是山 外农户以前用谷桶进行稻 谷脱粒。解放后推广使用 人力脚踏打谷机,机动脱 粒机也逐步推广。选谷(扬 场)或用风车,或用簸箕。 居住在山区的部分苗、瑶、 侗族甚至汉族农家,收获 粳、糯稻时用禾剪而不用 镰,称为“剪禾把”。
融水苗族在剪禾时, 如遇蜘蛛蛋,则视之为“禾 魂”,连同禾把一并带回家 中。如得人帮忙,主家一般 备有鸡、鸭、鱼等佳肴酬 劳。饭前还要祭祀禾魂。

  由于收获方法不同,粮食产量的计量亦存在差异。山外汉、壮等族采用谷 桶脱离,用箩筐挑取,故粮食多以“担”、“挑”等计量单位。山区少数民族和 部分汉族用禾剪剪取禾把的,则以“把”计,每把约重6公斤;或者称为“双”, 每双约重10公斤。还有以种子的重量计算的,如说大概一亩可得几斤谷种(每 斤种子可折为35——40斤的产量)。

  粮食储藏,山区民众一般采用谷仓。部分农家在收回谷物后,或将禾把悬 之于檐下,收获多的也直接入仓。山区之外的农户则习惯用木制谷桶储藏,近 时又有一些农户利用白铁制作谷桶储藏粮食。种植玉米的各族农户,大多喜欢 将未脱粒的玉米棒悬挂在屋檐下加以保留。

  北部山区县过去和现在都是林业大县,尤以所产杉、松、竹出名。“柳木” 自古便是朝廷征调林木品种之一。柳州棺材出名并有“死在柳州”的旧誉,与 这里(远则及于贵州)所产“入水则沉,入土难朽;香如梓柏,色如古铜”的 优质杉木有关。竹子中的楠竹(毛竹)在融水、融安等县都有分布。除了杉、松、 竹之外,柳州的经济作物和林下产品在市场上亦有影响,其中包括茶油、桐油、 香菇和木耳等。清至民国,茶油和桐油经柳州转口下广东并出口海外者,数量不少。

清人许朝《夷歌六首》诗之一说明了林业经济对于山区苗族人家的意义:

深山苗族半居搂,楼上群峰翠欲浮。桐子更兼茶子利,一年生计在山头。

林业生产中的风俗习惯,反映在林木的种、管、伐、运过程中。


  “正月木,二月竹”一这句曾经在柳城流传的农谚,与林业种植的农时 相关,即农历正月是植树的好时机,二月则适于栽竹。农家喜好在屋前屋后零 散栽种果树,挂果成熟后的首次采摘称为“开树”。另以三年龄竹子一定要砍伐 为习惯,说是“公孙不见面,母子不分离”。

  苗、瑶等族民众过去有“种树还山”的做法,即砍伐树木之后,要补植同 等数量的幼树,以维系林业的持续发展。另林木砍伐讲究“七竹八木”,意思是 农历七月砍竹、八月伐木较为合适。清代以来,在水陆交通不便的地方,苗族 除自行砍伐杉木放运到山外出售外,还将杉树成片卖给山主或木商,由山主或 木商包工请人从事砍伐、运输等事宜。

  三江侗族自治县汉族“六甲人”实行林粮并举做法,两项劳作交替进行。首 次耘田之后,会安排给茶山除草,因这时雨水多,土软,杂草尚未结籽,容易 清除,连除3年,茶山杂草就很少了,可收事半功倍之效。第二次或者第三次 耘田之间,或在剪禾把之前,也会集中力量铲茶山(当中安排时间收中稻粳谷), 再剪禾把和收获旱地作物,随后上山捡桐籽和茶籽。捡茶籽时间大体在农历十 月至十二月间,如果茶山多,人手不够,忙不过来,或延至翌年正月。

  山区民众称搬运木材下山为“拉山”。通溪流的地方,采取安闸阻水的方式, 使水面抬高便于木材放流。无直接通往较大河溪的地方,则架木为H型厢道,拉 木由厢道导入河中,这种方式称为“拉厢”。如遇山岭阻隔,则于两山之间架木 作找道运输木材,最终将木材运到河边。侗族“拉山”还有一些不成交的规定, 如“开田树让土,拉山田让路”、“大木去不得,小树砍一百”。所指的是拉木下 山时,逢山开路,逢田过田,山主田主不能阻拦。险处运木,动辄百数十人至 数百人,抬尾杠的人领唱“拉木号子”,调整步伐,指点方向。

  拉到河边的木材,则扎排放运。放运木材,一般都是在春季涨水时节。扎 排时,在排上放一两根小杉木“镇水”。侗族扎的木排,以里程长短而分为不同 类型,有“柳州排”、“梧州排”和“广州排”等。目的地愈远,扎排的层数和 排上的人数安排愈多。一般都是几伙人结伴而行,以便途中相互照应。启航前 祭祀水神,祈求平安到达目的地。遇险滩和停排码头,也要烧纸敬神。排工还 要恪守一些禁忌,如禁说不吉利的话;不准到排头大小便;进餐时忌将脚悬于 水中,严禁把筷子架于碗上;洗碗时不许将碗覆盖,否则会认为有翻船之虞, 等等。

  柳州北部山区的竹木过去多通过水运而下至柳州以至广州等地,柳州是木材的 中转地之一。唐人张籍“瘴水蛮江入洞流,人家多坐竹栅头。青山海上无城廓,惟 见松排出象州”的诗句,是当时竹木运输方式的一种写照。

  与林业相关的是采集。远古时期,“柳江人”即通过采食植物根、茎和果实 以满足生命之需。在相当长时间内,采集经济是各族民众尤其是山区民众经济 生活的重要补充。除用作食品外,植物还被用作染料或者手工业原料,如用藤 蔓编织器物,采集树液制作土纸或者捕猎用的胶水,或作药物用以治病等。采 集所得的香蕈、竹笋等,既自食,亦作商品出售。

  部分居民特别是山区的民众还通过狩猎获取食物。苗族人家多在秋高气爽 时集体行猎,获得猎物之后,旧习以为是得“山神”的帮助,归来时必以兽肉 3串挂于树干以“答谢”。他们捕鸟时除借助于火外,还有粘、网、套等方式。 捕鸟时节,人们常夜宿山上数日不归。不循私者还帮人取回捕获的鸟和整理鸟 套。侗族称狩猎为“赶山”,出猎前推举富有经验者为领队,由领队带头祭“梅 山神”。祭毕,于寨门外鸣枪为号,召集众猎手,待捡齐工具,带上猎犬出发。 一旦在猎场发现野兽,立即吹响号角让众人合围,俗称“围厂”。遇猛兽时常常 是兽死人伤而猎者不惧。打到猎物后,枪手吹起“收山”号角,将捕获的猎物 抬回寨上,再行分配或聚而食之。侗族对野兽头骨十分珍视,常用绳子串绑着 挂于木楼板壁等处,以示荣耀。

  三江、融水等地的瑶族喜欢狩猎,善于捕鼠装鸟作为辅食。每年秋收结束, “红瑶”青年三五成群,背着蓑衣,带上粮食和捕猎器具,到深山里去装鸟捕鼠。 晚上围着篝火,把当天捕猎的老鼠和鸟就地加工烘干,十天半月才回家一次。他 们还喜养画眉鸟,用作观赏和节日斗鸟娱乐。

  附属于传统农业的副业主要是畜牧业。除了养以自食或者用于出售,农家 生产包括开垦、运输甚至加工都需要畜力,农家肥也主要来源于牲畜和家禽。另 一方面,种植业生产的副产品如粮食及粮食的叶、茎、根则可利用来饲养畜禽, 一个循而往复的生产链就这样构成了。总体看来,农耕时代的畜牧业商品化程 度不高,用于出售的畜、禽,汉族和山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又较山区的少数民族 多些。

  境内普遍养殖的畜、禽有牛、猪、狗、猫、鸡、鸭、鹅等。猪一般采用圈 养方式,三江等山区亦放养家猪,而牛、羊、马则以放养为主,辅以圈养。境 内养羊、养马相对较少,特别是马。山区农家习惯在干栏式建筑下层养殖猪、牛 等牲畜。无干栏建筑的农家,另建简易房屋关养牲畜或露天放养。农历四月初 八日,壮族等族民众视为牛生日,禁止役牛、打牛,或清洁牛栏,贴上红纸,柳城古砦街的村民敲着竹帮,设法让牛群调头。在当 地,唤牛的工具还有铁钟等。

  煮五色饭喂耕牛。耕作季节饲养耕牛尤其讲究。柳城民众对于牛的爱护,反映 了农耕时代耕牛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地位:每年除夕用大红纸写“六畜兴旺” 于牛栏门上;有的在农历初一日、十五日晨昏各备酒肉、香纸祭祀“牛松公”; 农历四月初八日不役牛、喂五色饭的做法则与其他地方做法一样。
大多数农家有合作放牧的传统,俗称“牛轮”,一般是同一村屯的有牛人家, 将牛集合后轮流派人牧养牛只,借此节约劳力。组织“牛轮”时,一般按各家 饲养的头数确定放牧日数,头数愈多,放牧日数愈多。

  养殖牲畜用的饲料,过去主要是青饲料,其中养猪多用农户自种的红薯藤、 青菜等,辅以糠、米等精饲料。用以宰杀出售或以活猪出售的,农户会在后期 加强精饲料喂养。

  牲畜养殖经验的积累会反映在“相牛(马、猫、狗、羊)经”上。就马而 言,先要看马的“身份”、马蹄、马腿和马的嚼口。如“身份”——双肚腩的
是“珍珠肚”,吃得多且有力;反之是“狗笼肚”,进食有限,跑长途不行。腿 要“黄金腿”,小而有力;蹄要厚,那样远行千里才不怕。嚼口则用于观察畜龄。

  牛的好坏,有经验的相斗者会从斗的身架、。爵口、碲瓜和旋水看出名堂来。 架子要大,因为有长肉的余地;嚼口判断牛只是否年轻力壮。奶牙换完,长齐八颗牙,称为“满起”或者“牙齐”。奶牙换了 3对,余1对小牙,称为“三 对”,这斗訧有培养前途。至子旋水,最好是四务腿都有旋水。如果旋水靠近斗 背,就是“旋水进堂,家破人亡”;耳朵小耳朵有旋,是“顺凡耳”,牛无病; 额有旋,好牛!肩有旋,碑气大。两个旋水交界处称“分水”。如果“分水”对 准尿管,大事不妙,主人家不积财。牛的碲瓜多用于看耕牛,如杲碲瓜圆,属 “翻盅脚”,走得滑路,是好牛。脚要直,达样才用得上力。牛尾巴过膝盖,有 劲。牛眼大小也是贩牛时注意的项目之一:大的灯笼跟,胆大,可自行回家; 眼小而细,性子慢,胆小等。另外,精明的贩牛者可一眼看出母牛生的是公牛还是母牛,是今年生的还是隔年生的;牛吃的是水草.岭草或者平地草。(李弘: 《大埔镇的故事之五——卖牛者说》,原载《柳州晚板》)

  融水滚贝以养香猪、三防以养“三防鸭”出名。另有“窑洞鸡”,养殖方法 较为奇特:即在近家的山坡旁挖个大洞作鸡窑,早上喂以碎米,开窑放鸡,任 其在山间草丛中觅食,傍晚再赶鸡进洞。如此省工节料,鸡长得快而肉嫩味鲜。

  柳州民众多半喜好在农历七月中元节时宰鸭。相应地,养鸭就有了季节性, 鸭子也多在初秋、中秋时节长成,农家或自食,或拿到市场出售。

  境内大小河流为江河捕捞业提供了条件。滩多水急适于上溯性较强鱼类生 长的柳江,据计天然鱼类在110种以上,光鲤科鱼类就达70多种。其他河流如 浔江、溶江、融江、龙江和洛清江等,也宜于鱼类生长,成为渔民维持生计的 来源。城区渔业生产20世纪60年代以前仍以江河捕捞为主,主要作业点在磨 滩洲头、铁桥周围、萝卜洲、三门江口。柳城县的龙头、马山、凤山、大埔、洛 崖、六塘以及柳江县的里雍、洛满、流山等沿江地带也是江河捕捞的主要场所。 鹿寨县境洛清江和柳江沿岸以及鹿寨、雒容、江口、导江、洛埠、中渡和黄冕 等地,自古就有渔民居住。融水苗族自治县的渔民主要分布于融水镇、和睦镇 和大浪乡(融江沿岸),其专业队在1984年后多数上岸定居,弃渔改行。三江 县的渔民大多散居在古宜、泗里、老堡、塘库、洋溪、梅林等地沿河一带,以 船为家,“随波逐流”,居无定所,上世纪70年代得于财政补贴,方上岸定居。 时至今日,城区仍有少数以船为家、以渔为业的水上人家。

  渔民常用的捕捞工具有鱼网、鱼枪、鱼梁、鱼筌等,除钓鱼外,还采用石 灰、茶扶毒鱼,或用铜钱草、辣蓼、柳树叶捣烂置于鱼儿栖息的岩洞等地方,使鱼麻醉后外逃撞网或浮诸水面后加以捕榜。雨多水涨、河水浑;虫时多用钓捕,水小而清时多用网捕。有的船家还借助于鸬鹚捕鱼。20世纪80年代后,渔民利用鱼群见光不逃的习性,在船头上悬挂汽灯照鱼,用电鱼枪捕杀。民众也在小沟和稻田、小水塘等用竹制渔具捕鱼,有的干脆将水戽干捕捞。采用竭泽而渔的方式如电鱼(上世纪60年代后)、炸鱼、毒鱼等方式,使鱼类资源受到致命性破坏,现已为法规所禁止。

  农家个体或集体养鱼一是在池塘(山塘)、水库,二是在稻田。据新编《柳 城县志》记载,清末时凤山镇沙泥村和古砦乡王村的一些农户,在外地鱼商的 引导下,利用自然低洼地和沼泽地蓄水养鱼,单放粗养,单产15公斤上下;民 国时期,三江的八江、林溪、同乐和良口等乡镇利用池塘养鱼较负盛名;而今鹿寨境内农户利用池塘养鱼,以青草、牛粪为饲料,春放冬捞,每条鱼在0.5 公斤上下。无论是池塘(山塘)水库养鱼或者稻田养鱼,都有一套程序和方法, 如鱼种搭配、鱼病防治等。

  侗族养鱼主要是私养,个别地方也有村社公养或房族公养的习惯。公养是由若干户共一张鱼塘,每年由一户管理。放养的鱼苗有三月苗和七月苗,三月 苗当年九月捕捞,七月苗次年五月捕捞。所获的鱼平分,下一年再轮到另一户 管理。三江、融水和融安等县的汉、苗、侗、瑶等民族民众素来有在稻田养鲤 鱼的传统,叫“放禾花鱼”或“养田鱼”,其捕捞多在秋收时分进行。融水苗族 秋后捕鱼时,通常是全家人出动,带上糯米饭和收获稻谷的装鱼工具,剪禾并 抓鱼,休息时烧火烤鱼,谓之“烧鱼”。此习至今留存。苗家人也常邀请亲朋共 同抓鱼、“烧鱼”。

  侗族多选择那些水源充足、排灌方便的水田养鱼。每家都有一两块这样的 泡水田专供养鱼或放置亲鱼。通常在前一年收鱼时,留几条亲鱼在泡水田里。冬 天,在田里挖一个坑或一条沟,上用树枝、木桩和稻草搭一个鱼棚让鱼越冬。第 二年开春时,丢一些稻草或经洗净、暴晒消毒过的树枝供鱼产卵,再将带鱼卵 的稻草或树枝拿回家中放在木桶里孵养成苗。小鱼长大成小指般大小时,再放 到坝田里。放鱼苗多少视秧田的肥沃程度与田水多少、冷暖而定,多者每亩放 一寸鱼苗1000尾左右,冷水田、高土旁田每亩放60尾左右。饲料主要是水草、 虫和禾花,通常每半个月左右施放一次牛粪、猪粪,经常保持十五六厘米左右 的水深,以防旱和鸟害。秋收时收鱼,每亩能收数十斤。

  池塘捕鱼多在节日进行,或秋冬晒塘过冬时进行。水库捕捞则不定。

  与捕捞相关,融水红水等地的苗族民众还兴过“闹鱼节”,而柳城县古砦乡 覃村则有“开塘节”(详见《百日之劳,一日之乐》)。

  腌制酸鱼是侗族等少数民族固有的做法。腌制酸鱼前先将鱼洗净,除去内 脏,晾干用盐腌一夜,再拌以蒸熟的糯米饭,或施以辣椒粉。再一层糯饭一层 鱼地放进酸鱼桶内,其上压以干壳片、木板和石头,数月后取出可食用。如此 腌制的酸鱼,可留存数年至十数年之久。侗家视为款待贵客的上品,殊少售诸 市上。另有用腊干法藏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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